樂府〔2024〕21 號
各鎮(zhèn)(街道)、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了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和價格評估體系,根據(jù)《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轉發(fā)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2〕1274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3〕399號)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了樂昌市園、林、草地基準地價制訂工作。項目成果于市政府十六屆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jīng)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驗收通過,現(xiàn)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
樂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