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人社監(jiān)字〔2024〕第77號
被催告人:樂昌市澤安機械有限公司
我局執(zhí)法部門收到多名勞動者反映關于你單位拖欠工資問題的投訴,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有關規(guī)定,我局于2025年1月7日對你單位作出《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樂人社監(jiān)字〔2024〕第77號),已于2025年1月9日直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領取《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并到相關銀行繳納罰款人民幣壹萬肆仟元整(¥14000元),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在接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我局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將文書送達給你單位,現我局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將文書送達給你單位。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三日則視為送達。
地址: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 郵編:512200
聯系人:丘培根 電話:0751-5556465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