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1年補充項目審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粵涉農辦〔2021〕3號)及《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省級涉農統(tǒng)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21〕11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研究,確定了我市2021年補充涉農項目(詳見附件)?,F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為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樂昌市財政局反映。(聯系人:徐懿,聯系電話:0751-5570129)
樂昌市財政局
2021年3月11日